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辅仁药业集团董事长朱文臣因涉嫌严重超生、包养情妇、行贿、巨额贷款诈骗、伪造税票和印章等,遭实名举报的消息在网络上持续发酵。(京华时报9月26日11版)。实名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亟待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公众也期待着早日了解事件的全貌。
近年来,少数人大代表违法乱纪甚至犯罪的事件多次发生。湖南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震惊全国,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因身陷“超生举报门”辞去了全国人大代表,徐州人大代表在北京私挖地下室导致大规模坍塌被调查……许多案件是由于公众和媒体监督而浮出水面。
人大代表本应是遵纪守法的楷模,人大代表带头遵纪守法,不仅是人大代表的性质要求,更是国家法律的规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更应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代表履职过程中,要畅通公众的监督渠道,特别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述职,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法乱纪甚至犯罪线索的代表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置。
没有公信力的人大代表,如何能够代表人民履职?有关部门应当重视群众对人大代表的质疑和举报,尤其是实名举报,更应当及时查证,以给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