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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村官,岂能损害群众利益?

2015-05-21 07:39:04 来源:原创

  从十八大以来查处和巡视发现的案例来看,有些贪官,虽然职位不高,但贪腐数额惊人。他们或身居关键岗位,以权谋私;或利用工程建设,大肆贪墨;或盯着补贴款项,雁过拔毛。他们虽然官职不高,却往往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不折不扣的“硕鼠”。(北京青年报2015年5月20日)

  于凡,小小的一个社区主任利用手中的权利,采用“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用于个人生意投资和生活花费。以‘打价格差’等方式通过承揽土方、砂石、地材等工程项目获取非法利益”----“总涉案金额上亿元”,由小小的‘蚂蚁’瞬间成为了‘硕鼠’,真是叫人无法想象,要是大权在握,岂不是要将国库所有的钱都会变成他所有?透过这个案例说明:腐败是无孔不入的,不管大官,还是小官,只要掌握的有权利,就有被腐败的可能,因此,预防腐败必须持之以恒。

  人类历史堆的耻辱堆,作为一个社区主任, 大权在握,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他应该娴熟在脑,谁人违规,谁人违纪,谁人违法,他该心知肚明,了如指掌,也该知道怎样弥补,更该知道怎样去惩处;然而,当“衡阳市换届工作发生贿赂选问题时”,他不仅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且收受钱款,导致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事件发生,这种采用手中权力而置党纪政纪乃至国法不顾,滑向了悬崖的边缘而跌崖,落马何该而罪有应得。

  “身有正气,不言自威”,“ 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不管是大官,还是小官,在位之时都得懂规矩,守纪律,踏实为党分忧,尽力为民众办事,才能成为党受中用的对象,受人民拥护的领导,若像“于凡”这样利用手中的小小权利,明目张胆的“摄取”而不为摄取居民做事,这样的官,居民选他又有何用?设这么一个机构又有何用?居委会主任的职能是为居民谋利益的,居委会主任不得以权谋私,更不的贪婪腐败去谋取个人利益;居民的主任居民选,选出的主任就得老老实实为居民办事,才是唯一的出路。

  “莫怨清廉淡滋味,应愁贪婪铁窗泪”,心生邪念,贪婪腐败就等于飞蛾扑火,“于凡”等村官现象虽属个别,但它深刻的警示着我们,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铁八条禁令”,严格按照“二十六条”做人,才能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 但愿“于凡”案例能使大小官员受到启迪,贪婪必遭,清廉生辉。(文/等得久)

标签: 村官 群众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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