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人民网北京7月27日)
“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此话道出了百姓对贪官丢官丑态的生动描写,作为省部级干部的徐钢来说,党和人民把权利寄予了他,徐钢就应该把心思用到为人民谋利益上来;然而,徐钢没有那么做,却利用手中小小的权利,千方百计的去“为其妻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这样的干部,不开出他的党籍,还等何时呢?
党的纪律是神圣的,党的纪律是人民群众认同的,党的规定是人民大众拥戴的,任何人不得凭借手中的权利玷污党的纪律,更不得去超越党的规定,“铁八条”已经早已告诫了全体党员干部和人民大众,凡是利用权利去超越规定的,都必须遭到党纪的严惩,哪怕上至“常委” ,还是“乡吏”,任何人不得例外。
“没有规矩,就不得成方圆”,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要让“正气”得到弘扬,要让“清廉”得到飙升,要让干部能理性的去执行党的纪律,只有大张旗鼓的严惩腐败,严惩违纪违规的官员、乃至贪婪“铜臭”的不法分子,才能让党纪得到纯正;只有这样,党的事业,人民党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反腐败的趋势只有愈来愈激烈,执行党的纪律只有愈来愈严谨,作为领导干部,只有像“谷公”那样,情系民众,心系百姓,模范的执行党的纪律,忠贞的去为百姓谋利益,不仅能得到重用,还会赢得百姓良好的口碑,似做“谷公”,还是做“徐钢”?难道还有谁不会抉择吗?(文/等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