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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公租房?

中华青年网 2016-03-10 10:35:36

  编者按 政府投入巨资建设公租房工程是以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惠民工程。有效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

  但随着大量公共租赁住房的建成投用,个别地方项目建设不透明和后期管理不到位,导致公共租赁住房长期空置、资产沉淀、暗箱操作、用途变异等问题日益突出。近日,本报记者通过对河南省部分市县公租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状况的深入采访,发现一些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这一惠民工程没有真正惠及贫弱群体,个别地方甚至成为极少数人牟取利益的温床。(本报在2015年12月10日已就此作过《河南商水公租房究竟保障了谁的利益?》的报道)

  1月14日、15日本报记者再次深入河南省商水县多个乡镇采访公租房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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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山县烂尾的公租房

  大肆买卖 公租房成为个别人的福利房

  商水县魏集镇,有30套公租房。镇里一位做生意的商户告诉记者,只知道这房是为镇里干部盖的,不清楚什么是公租房。

  固墙镇,镇政府附近,100套公租房。公租房已盖好,院内大门紧锁。门口一位烧锅炉的智师傅告诉记者:“这里的房都是为镇里工作人员盖的,去年天热的时候头天晚上贴出告示,第二天早上8点多,不到一小时房子就被抢购一空,一至五层价格不等,每套大致两万到3万元,我经常在门口,从盖房时就天天关注也没弄到手。”

  听记者说想买这房,智师傅说,前段时间镇上有一个做生意的转让了一套,转让价5万元,比当初买价翻了一倍。记者正欲离去时,智师傅忽然想起镇里一干部想转让一套房,当场打电话问他现在卖不卖?那人说卖,是二层的房子,转让价5万元。

  在商水县张庄乡卫生院的一处公租房。有个医生抱怨说:“已交钱2年多了,还没住上房,政府欠开发商的钱,房子让开发商锁上了,不让住。”

  在张庄乡的另一公租房处,一妇女说这房早被乡里公职人员买了,开发商是张庄村支书魏辉(音),他们是采取叨单儿(抓阄)方式分配的,都是在乡里上班的才能参与叨单儿,她的侄子弄了一套转让给了她。

  商水县姚集乡,乡政府西边的公租房。说起这房子,乡政府门前卖烟的刘师傅告诉记者,房子基本卖完了,可能5楼还有3套。刘师傅又说这房子不对外,必须是在乡里上班,乡财政所刘会计一人就买了3套。

  在河南省沁阳市太行路南段东侧普罗旺世小区有500套公租房项目,主体已建成,正在售楼部公开销售,售楼人员对记者说,公租房国家有补贴,比同小区商品房便宜,已基本卖完,只剩顶层几套,只要到房管局走个程序就可以买。

  通过采访,记者发现,买卖公租房的主要是有关系的公职人员,主要不是自己住,转手就赚钱。当地住房部门往往以河南省政府138号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5〕138号)作为买卖公租房的依据,或者为规避上级文件精神干脆和购房者签订50年期的“租房”协议,明显的是以租代卖。

  河南省政府138号文明确了“坚持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益属性”的根本指导思想。在第二大项第二条规定:“各地要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公开,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分配效率,方便群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合同期满后要重新认定住房保障资格。”在第五项第(一)条探索租售并举,规定:“公共租赁住房要首先满足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承租需求。省辖市、县(市)政府可根据本地保障房数量,结合住房保障总需求,对政府拥有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探索实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用于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公共租房规划建设总套数的30%。”

  资料显示,在商水县有公租房的乡镇的公租房项目都是财政投资,产权应该属于国家,而这里的公租房并不是按照河南省政府138号文的精神“探索实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往往没盖成就已“名花有主”,甚至已被倒卖过了,完全成了少数特权者的牟利工具,与国家有关文件和河南省138号文件精神严重背离。商水县产业集聚区的公租房标明是“企业自建”但也是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每套2万-3万元)的名副其实的公租房,完全应该按省政府138号文规定的“用工集中企业、社会投资主体经批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整体转让,但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性质和用途,不得分割出售。”精神严格执行。

  七十二变 公租房用途让人雾里看花

  猴年还没到,公租房早已在学老孙的“七十二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地方的公租房很难找,就在眼前都不敢认定,很多当地居民不知是公租房,也不知公租房的用途。对本该是处处阳光的公租房工程,一些地方为什么不向群众宣传公示呢?相关部门总是讳莫如深,让人如雾里看花。

  1月13日上午,河南省新蔡县。

  徘徊在新蔡县实验中学(是幼儿园至高中一体的私立学校)门外,记者久久不能认定这里的公租房在哪里,资料显示实验中学南侧有800套公租房。问了几个人都说不知道什么是公租房。记者又问在校门口散步的桂师傅,见记者想租房,他说:“这里空房子很多,学校还要扩建,就是把全县的所有学生都搬到这里住也够用;想租房,都在学校内,政府盖的,是向外租的,空的很多,一室一厅租金是每年2600元左右;两室一厅租金是每年3000多元。”

  和桂师傅聊了一会儿得知他女婿是小学部校长,女儿是教师,女儿分了一套,给桂师傅住,不用拿房租,他在这里照看另外一个闺女在此上学的孩子。

  记者跟随桂师傅看了位于实验中学校内的公租房,发现共10栋公租房,三栋有人居住,分别是学校教师和部分陪读家长,其余的房门紧锁,听说已盖成半年多了。在校园几名陪读学生家长告诉记者,这里的房租被少数人操控着,太贵了,不透明,打算到上面告他们。

  公租房盖在校园,变成了教师和陪读学校家长的租住房,这也算是创新吧。在实验中学西侧还有2000套公租房基本完工,什么人能住呢?也是学校配套吗?学校的教师一共有2800多位吗?

  新蔡县一共有1万多套公租房,仅上级财政补贴就近3亿多元,记者很想知道这些公租房的建设及运行状况。

  在县住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保卫说,记者问的全县公租房建设、分配及运行状况等问题涉及到秘密,不能给记者提供进度表。阳光工程成了李主任的保密工程!

  李保卫说,要问哪里的公租房情况他都可以当面说清楚,所有项目都在按计划进行中,每年上面都有审计,若有差错他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听了李主任富有江湖义气的豪言,记者无言。

  谈到实验中学的公租房,李保卫坚定地说,该处公租房产权属于政府,不属于私立的实验中学;他又说,还没有正式分配,处于待分配状态,不属于空置。

  还没有正式分配,怎么就住了一少部分人,并收起了租金呢?!说起公租房的入住标准和条件,李保卫说:“现在国家(政策)放开了,只要在工作的片区无房就可以申请,名下是否有车,月收入多少都不再是入住公租房的限制条件,就是有豪车,月收入上万元,只要在公租房所在区域没房就可以申请入住。”

  无独有偶,1月6日,汝阳县的公租房状况也让记者开了眼界。

  在汝阳县中医院后院,有一个即将完工的病房楼模样的建筑,看了建筑标示牌子,记者才知道这是龙腾家园,是一处有486套公租房的建筑,但进去看屋内的结构和整栋楼的外观,咋看咋像病房楼。据院内保安讲,下面是病房楼,三层以上是外租的房。财政投资的公租房是怎么华丽变身为中医院的病房楼呢?令人不解。

  汝阳县里的9个公租房项目,除了龙腾家园,记者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情况,只得求助于县房管局了。

谁动了我的公租房?

  汝阳县中医院内公租房项目标牌

  在汝阳县房管局,办公室刘主任对记者说局长不在,中医院项目上报的是公寓楼,为解决医护人员住宿的,当记者问这样做是否符合上级关于公租房的政策精神时,刘主任说这样做是创新,上面允许这样搞,是属于盘活资产,资本运作。他说有些话不便说,让记者等局长回来再问。

  汝阳县房管局局长马宇杰对记者说,中医院项目只是离医院近,不是给医院配套用的,仍是公租房。目前县里各个项目都在建设或者使用中,只是有的规划地址和形式变更了一下,马宇杰让我们跟随他到各处公租房项目看一下。

  在马宇杰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汝阳县第一高中,指着一高院内的几栋楼,马宇杰说是公租房,记者进去看了一下,十分不解:教职工不断进出的楼房,分明是教职工和学生宿舍,怎么可能是公租房呢?难怪连周边百姓都找不到公租房,而后醒悟:这又是创新,用政府财政建公租房的钱,建教师和学生宿舍。原来公租房还是可以这样变通的!

  规划失策 公租房建设长期停摆

  1月8日,河南省鲁山县产业集聚区B区,德意家纺织科技园内有一个1500套的公租房项目,记者看到占地500亩左右的厂区,不见一个人影,空旷的厂区野草有一人高,几处厂房空荡而寂寥,只有几只鸟在鸣叫,据当地居民讲开发商资金出了问题,厂子倒闭了,厂区一侧的1000多套公租房项目也停工了一年多。1500套,国家直接财政补贴就有3000万元左右,如今竟变成18栋水泥框架冷冰冰的立在这里。

  2015年12月25日早上新乡辉县市。

  据介绍,辉县市焦煤公司赵固一矿附近冀屯镇(财政投资)2000套公租房项目,以村民回迁房的名义卖给村民,每户预交12万元。每户一般都分得两小套以上(不少于120平方米),盖成两年左右了,村民迟迟不愿搬进去,房间小,还要拿很多钱买,空置至今。

  辉县常村镇已建好的2000多套公租房大多闲置,附近村民不愿租住。

  国家投巨资,纳税人付出的无数血汗,这么严肃的民生惠民工程,在一些地方却成了有钱任性的拍脑袋烂尾工程和闲置工程,寒士处境依旧,国家和纳税人的巨额钱财打了水漂,谁该为此买单呢?

  监管滞后 公租房建设管理问题重重

  商水县胡吉镇,共有80套公租房,位于镇政府一侧。

  记者问了几个在镇上常年做生意的人,大都说这房是为镇里公职人员盖的,虽然现在空着,但早已有主了,只是老百姓无资格住。

  已建成的公租房被特权者占有甚至转卖,即使空着也不让周围符合条件的人租住。某些监管者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呢?

  谈到公租房的监管状况,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董处长告诉记者,前期往往只追求数量和进度指标,因疏于监管,出现了一些问题,今后要多在监管及后期运行管理上下功夫,做到边建边管,监管必须到位,出现问题及时纠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基本思路,努力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建管并重。把民心工程真正落在实处,成为名副其实的阳光工程。

  政府缺位 公租房问题整改乏力

  谈起当前公租房存在的一些问题,一位长期在住建部门工作不愿具名的离休干部气愤地对记者说:“国家投巨资兴建的民生工程,绝对不能容忍极少数人肆意妄为的操控牟利,在公租房建设及分配问题上做文章是不能容忍的。”

  某位地产大佬曾说过:“现在谁有钱保障房就保障谁”。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秦晖教授最早提出“富福利”一词,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部分,其走样变异,深刻背景是“富福利”已成为潜规则。“富福利”用来描述现在一些地方搞社会保障和福利,越是高收入者受保障越多福利越多,这点在住房保障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如前两年一些地方暴露出来的经济适用房成为“公务员专属房”等问题。

  资深律师张伟对记者说:“在住房保障中弄虚作假而套取利益的个人,应该以‘骗取公共财政资金罪’来论处。即使没有贪污和腐败,在住房保障建设中不经公共讨论和授权、不在有关法律允许范畴而擅自主张,或者因措施不当而浪费资金、造成公共利益损失,有关政府单位负责人,也应该以‘浪费公共财政资金罪’追究。”

  “保障房建设是百姓热切期盼的重大标志性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我们做了的事,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间。现在的关键是围绕已经确定的目标任务抓落实,尽快让困难群众居有定所,安居乐业!”李克强总理在某地视察时曾反复叮嘱。

  公租房建设从中央到省市领导都很重视,只是个别基层市县执行不力、监管缺位,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问题,相信在公众的共同监督下,在各级政府的齐心协力下,定会使这项重大民生惠民工程健康发展下去,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最终使“谁动了我的公租房”成为历史。

  对公租房的建设、运行状况,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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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河南省政府138号文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对象租住一定年限(一般为3-5年)后,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选择申请购买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全部或部分产权,也可继续承租;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予以腾退,不得申请购买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帮助中低收入群众实现住有所居,是李克强总理牵挂于心的一件大事,每到一地考察,他总会尽量安排时间实地考察这项工作的进展。李克强总理曾掷地有声地说:“中央高度重视并下决心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逐步解决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问题。要更多体谅群众的难处,把这项硬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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